記者林盈君/新北報導
真是太誇張了!新北市汐止區一名婦人,因長期遭丈夫家暴、凌虐,所以向法院聲請保護令,沒想到被丈夫得知之後,竟當街將婦人攔下,還恐嚇威脅他要撤銷保護令,婦人拒絕後2人發生激烈爭執,當時一位張姓男子騎車經過,立即見義勇為上前阻止,還對丈夫表示「當街欺負女人不覺得可恥嗎?」,不料丈夫卻惱羞成怒,先是動手對張男拳打腳踢,甚至還拿出刮刀朝對方猛揮,造成張男身體多處受傷,不過丈夫也被張男打斷門牙,事後雙方互告傷害,檢察官認定張男出於自衛,因此僅將丈夫起訴,士林地院判其4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2萬元。
▲張男見義勇為出面制止家暴夫。(圖/示意圖/翻攝pixabay)
據了解,婦人遭受丈夫長期家暴,向法院聲請保護令,沒想到卻被丈夫當街威脅恐嚇,要她撤銷保護令,2人因此發生衝突,當時張男剛好騎車經過,立即上前阻止,還說「一個大男人當街這樣欺負一個女人不覺得可恥嗎?要不要臉?」,丈夫被激怒後竟對張男動手毆打,還持刮刀揮砍,導致張男後背遭刺傷,傷口3公分併發右側氣胸、左頸部也有17公分開放性傷口、左手背開放性傷口1公分、前腹壁表淺割傷等傷害,但丈夫也被張男打斷一顆上排門牙。事後兩人互告傷害,但檢察官認為張男出手是出於自我防衛,將他不起訴,並依傷害罪將婦人丈夫起訴,法官認為丈夫不認識張男,只因細故就拿刀揮砍張男,因此判他有期徒刑4月,可易科罰金1.2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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