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目中心/綜合報導 【 01/18 19:04 發稿 | 20:35 更新:新增影音 】
一般民眾和用路人想必都已經有處理車禍的基本常識,例如如果出現交通事故有人受傷,就要打119,立起三角架並保持安全距離,呼叫警察到現場處理,但近日出現越來越多離奇車禍案件,明明沒人受傷,卻伴隨著高額和解金,甚至一年以上的刑責,律師徐立信特別提醒網友,如果與人發生擦撞,一定要記熟如何防止背上「肇事逃逸」的罪名!
▲ 車禍當下就算沒有人受傷,還是要報警,並確認對方同意後才能離去(示意圖/資料照)
律師徐立信表示,「肇事逃逸」不單單只是撞到人跑掉,就算人下車,留在現場,確認對方沒有受傷後,也在對方也同意之下才離開,竟然也會被告肇事逃逸,其中的關鍵就在於,「法官或檢察官會問,有沒有經過對方同意?一定要證明自己確實有經過對方同意才能取信於法官,很多人沒有辦法舉證,就無端背負了一年以上的刑責!」
此外,車禍的另一方有無受傷,以及受傷的輕重,也不是完全依照當下的情況來判斷,律師徐立信分析真實案例表示,「車禍當下對方告知沒有受傷,當事人又趕著上班,因而先行離開,沒想到過幾天被警察通知要做肇事逃逸筆錄,也沒辦法告誣告。」
▲ 律師徐立信特別提供完整避免被告「肇事逃逸」的秘訣
徐立信分析說:「就算是瘀青也是受傷,如果對方當下沒有發現,事後才出現瘀青才去醫院驗傷,只要時間沒有經過太久,法院都會採信在車禍當下確實有受傷,導致造事者從幾百元醫藥費,變成付出三萬和解金,還背上肇事逃逸公訴罪緩刑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