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呂品逸/宜蘭報導
雞毛蒜皮!宜蘭一對與媽媽同住的姊妹,去年妹妹要找家中水桶找不到,質疑姊姊拿走沒告知,姊姊不滿妹妹態度,將水桶丟到浴室,兩姊妹就這樣一言不和、大打出手,事後兩人都赴醫院驗傷,並且互相提告。法院審理時,法院勸說姊妹倆和解,但兩人就是不肯,法官只好依法判兩人各30天拘役;專家表示,兩人為了一個水桶動用4名司法官,「根本浪費國家司法資源!」
▲廖姓姊妹為了一個水桶鬧到法院,被批評浪費司法資源。(示意圖/資料畫面)
據《自由時報》報導,廖姓姊姊(33)與妹妹(30歲)、媽媽同住一屋簷下,去年7月妹妹返家要使用水桶卻找不到,當面質問姐姐為何拿走,卻引起姊姊的不滿,將水桶丟擲在浴室內,兩人就這樣互相推擠、揮拳,事後姊姊左臉、頸部多處擦傷;妹妹則是臉頰、右臂多處瘀青、挫傷。
事後兩姊妹互控傷害鬧到法院,法官認為兩人是至親、又住在一起,勸說兩姊妹和解,但兩人都覺得「我為什麼要讓她?」堅持不退讓,法官最後判決兩人各拘役30日,得易科發金。專家認為,2人為了一個不到100元的水桶鬧上法院,動用4名司法官偵審,根本是浪費國家司法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