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啓明/宜蘭報導
宜蘭一名受過三棲特戰訓練45歲邵姓男子,11年前曾藉口看屋性侵女房仲未遂,入獄7年半,但他出獄後不悔改,前年又假借看屋,持刀架著女房仲脖子,逼她脫光光,洗劫現金7000元,邵男隔天就被警方逮捕。法院審理後一、二審皆依加重強盜罪,將他判刑8年,最高法院今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邵男逼女房仲脫光還搶錢,法官判8年定讞。(圖/示意圖 資料畫面)
判決書指出,45歲邵姓男子,役時曾受過三棲特戰訓練,有毒品、妨害性自主、竊盜等前科;2008年時在宜蘭市遇到從事房仲業的國中學妹,謊稱要看屋,持刀壓制學妹,將她脫衣強吻,學妹趁隙逃出,邵男被捕,判刑7年半定讞,2016年5月出獄。
沒想到才出獄不久的他,去年3月間,經過宜蘭市某建設公司的銷售辦公室時,發現僅有女房仲一人,他謊稱要買屋看房,女房仲帶他上樓看屋後,邵男以摺疊瑞士刀架住女房仲脖子,逼女房仲脫光衣服,威脅交出財物,邵男最後搶走走7000元逃逸。
警方隔天即逮捕邵男,檢方依加重強盜罪起訴,一、二審都認定邵危害治安惡性重大且前科累累,判刑8年,最高法院今駁回上訴,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