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於慶璇/台北報導
大陸籍生物科技公司負責人谷峰(48歲)因商業糾紛,2012年在深圳的辦公室內,遭台籍槍手郭鎮豪(36歲)近距離朝心臟槍殺身亡,遭判16年徒刑確定,幕後主使者陳宇平(61歲)則逃至美國躲藏,遭到警方通緝,直到2017年返台才遭逮捕,一審依共同殺人罪判無期徒刑,今最高法院維持高院見解,改判陳男15年徒刑定讞。
▲(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判決指出,台籍男子陳宇平和中國大陸籍商人谷峰有商業糾紛,2012年12月13日和郭鎮豪一同搭機至大陸,謀議槍殺谷男,分別入住東莞、深圳2地飯店,隔日雙方碰面,陳男交付槍彈給郭男,並將子彈藏放茶葉禮盒中。
15日下午3時許,郭男前往谷峰經營的生技公司,佯稱受友人之託送茶葉禮盒,停留公司內長達4至5小時,等到員工陸續下班,趁辦公室僅剩2人獨處時,持槍朝谷峰胸、背各開2槍,當場斃命,直到晚間谷男助理返回辦公室,看見老闆倒臥血泊才報警。
郭男犯案躲回台灣,被逮後被依共同殺人罪判16年徒刑定讞,而陳宇平則逃至美國躲藏,遭檢方通緝,躲藏5年後因心臟問題返台就診,一入境就遭逮捕,羈押至今仍否認買兇殺人,辯稱「全部忘記了」,並說不認識谷男、郭男,甚至想請求傳喚郭母出庭。
法官不採信陳男辯詞,認定陳宇平為全案主使者,認為其心腸毒辣,城府極深,犯後毫無悔意,依共同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二審衡量郭鎮豪刑度,改判15年徒刑,最高法院今駁回上訴,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