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因性侵案遭判刑的孫國晃,為了逃避入獄,竟狠心殺害張姓博士生後,利用張生的屍體布置成畏罪自殺的假象,打算冒充張生身分「借屍還魂」。之後遭逮,法院痛批孫男「毫無人性」,四度判他死刑,直到更三審改判無期徒刑,而今(24)日上午高雄高分院更四審,再判無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孫國晃焚殺博士生,企圖「借屍還魂」。(圖/資料照)
據了解,孫國晃因性侵少女在2010年遭判8年6月,但當時他卻逃避入獄,甚至還透過網路聊天的方式,在同年11月約出了張姓博士生,先是在汽車旅館中將其勒昏,更將他載到山區潑汽油焚屍殺害。他為了誤導檢警辦案,在現場遺留署名「孫國晃」的遺書,還將自己的皮夾、健保卡、背包留在現場,然後就侵占張生的證件,打算借屍還魂。
不過檢方後來驗屍時,發現死者的DNA和指紋,都與孫國晃不符合,這才發現焦屍是張姓博士生,立刻循線逮捕孫國晃。
此案在歷審中,都判孫國晃死刑,但最高法院一再發回更審,而更三審時,高雄高分院認為孫國晃坦承犯案並向張家致歉,代表其並非頑劣,審酌其獄中表現,認為有教化可能,因此改判無期徒刑。
▲孫國晃曾四度判死,但今在更四審時被判無期徒刑。(圖/資料照)
不過上訴後,最高法院認為,並未詳盡調查,再發回高雄高分院更審,而更四審近日開庭時,孫國晃認罪,希望外界給予機會,至於該賠償給張生家屬的1086萬元精神撫慰金,孫國晃表示名下無財產,盼家屬接受他每月在獄中200元的作業金。今日上午高雄高分院更四審宣判,再判無期徒刑,仍可上訴。(編輯:林奇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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