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府衛生局1/24日晚上表示,追查「後埔戰鬥雞」連鎖炸雞排店,使用逾期生鮮雞肉製作雞排,衛生局命令業者24小時內下架違規產品,同時,雞排原料的製造地必須暫停作業。
新北市府衛生局1/24日晚上發布新聞表示,衛生局約談「後埔戰鬥雞」葉姓負責人到案說明,查證業者有使用逾期的冷藏生鮮雞胸肉原料,製作成調理香雞排。
查獲的另外7項產品中,業者也無法提出生產製造進貨等相關資料佐證。經查,業者供應下游10家業者,作為雞排原料。
▲後埔戰鬥雞原料逾期,新北命令下架並暫停作業。(圖/中央社)
衛生局說,業者貯存及使用逾期的雞肉原料,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
新北市府經濟發展局1/24日查核位於土城區和平路的製造地,結果判定工廠沒有登記證。生產製造場所的報廢品與成品混放,並無專區貯存逾期原料。
業者也沒有產品原料驗收紀錄及進貨憑證,且生產加工肉品未能提出生產製造過程、有效日期評估依據等多項缺失。衛生局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命業者24日起暫停生產製造食品,責令業者24小時內下架違規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