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前年11月一架從紐約飛往台北的班機上,陳姓機長在商務艙按服務鈴點餐,事後得知服務他的陳姓空姐在廚房抱怨,因而叫空姐回來,當著3名美籍乘客的面罵她「你X媽的什麼東西、我不能按服務鈴吃東西喔」、「你給我滾」等語因而挨告;桃園地檢署認為,陳姓機長用詞粗魯雖有失風範,但難認足以貶損他人之人格評價,未構成公然侮辱,今(25)日將機長不起訴。
▲飛機餐。(圖/資料照片)
檢方偵辦時,陳姓機長辯稱,當天是請她來解釋為何不能按服務鈴點餐,後來發生口角,他有請事務長前來,事務長試圖安撫雙方情緒,但見空姐並無道歉之意,為避免擴大衝突,有說了一句「你給我滾」,但否認口出穢言。
由於事務長證稱,沒有聽到機長罵髒話,檢方認為,機長叫空服員「滾」,用辭粗魯有失機長風範、造成空姐心中不快,但在客觀上,尚難認足以貶損他人之人格評價,因此予以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