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游承霖/新竹報導
竹科一名28歲李姓工程師,先後在園區內的超商內,對身材姣好的女店員及女工程師下手襲臀,2女不甘受辱聯合起來調閱監視器一庭報警逮狼,事後女店員雖接受李男以6萬元和解撤告,但女工程師則是堅持提告,新竹地院日前依性騷擾防治法判拘30日,易科罰金3萬元。
判決指出,李姓工程師去年6月12日中午休息時間,到園區內的超商購物時,發現忙著替顧客沖煮咖啡的19歲女店員身材姣好、長相十分甜美,於是2度伸出「鹹豬手」摸了女店員臀部,女店員礙於李男是顧客,因此並未聲張,僅記住李男長相。
豈料,李男見店員並無太大反應,於是食髓知味,2天後再度上門,相中一名穿著緊身短裙的33歲女工程師,趁她挑選商品之際,再度伸手偷摸一把,接著迅速逃跑。
女工程師事後找上女店員表示「店內有色狼」時,女店員也告訴她「我也被摸過!」2人便一同調閱監視器,聯手報警提告,要給李男一個教訓,而李男挨告後,表示願意賠償2女,判2女撤告,其中,女店員願以6萬元達成和解,但女工程師則是拒不和解,堅持提告。
新竹地院法官認為,李男為滿足一己私慾,竟乘女工程師毫無防備下,趁機偷摸性騷擾,欠缺尊重他人身體自主權之觀念,造成被害女心理造成不安、不快,行為應予非難,考量李男坦承犯行的犯後態度,因此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判拘30日,易科罰金3萬元。
▲李姓工程師被依性騷擾防治法判拘30日,易科罰金3萬元。(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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