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怡靜/新北報導
男子阿偉(化名)與女友小如(化名)分手後欲求復合,小如卻總是避不見面,阿偉因此懷疑小如另結新歡,他為此心生不滿,竟傳槍枝照片威逼小如見面,卻趁機硬上得逞,甚至拿手機拍下小如臀部等隱私部位的照片,事後還將照片張貼在住處社區門口、車道等公共場所,讓小如不堪受辱提告;新北地院將阿偉依危害安全、強制性交等罪判處10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男子不滿女友分手求合遭拒,竟秀槍枝照片恐嚇對方見面,卻趁機對其性侵還偷拍私密照散布。(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判決指出,阿偉與小如分手後,阿偉則利用臉書及簡訊先後傳送訊息給小如,隨後就又在小如上班地點的樓下秀出「槍枝」照片,讓小如心生畏懼,阿偉要求小如一起外出用餐遭拒後,就向小如暗示他有可能持照片中槍枝做出不利之事,逼得小如不得不配合,便與他外出見面,但阿偉卻開車將小如強行載回他的住處,並趁機對她霸王硬上弓,性侵得逞的阿偉,甚至未經同意還竊錄其臀部等身體隱私部位照片,事後阿偉還將照片張貼在小如住處的社區門口及社區前車道等公共場所。
阿偉到案後辯稱,只有與小如發生一次性關係,而且是得到對方同意下,才性交與拍攝私密部位的照片,並反指是小如要求他拍照並傳給她留作紀念,聲稱與小如至今仍是男女朋友,每天都有聯絡。
法官審酌,阿偉因感情問題對小如心生不滿,卻不知理性溝通、妥善處理,不僅傳送恐嚇訊息及張貼照片,致使對方心生畏懼且名譽受損,甚至為圖一己性慾之滿足,竟做出強制性交行為,已嚴重侵害性自主決定權,因此判處阿偉10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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