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一名才剛就讀國中一年級的13歲少女花花(化名)因未到學校上課,雙親接到通知後,緊張地返家察看,卻沒想到,推開女兒房門卻驚見花花與一名20歲林姓男子剛嘿休完躺在床上熟睡,氣得對林男提告妨害性自主,而法官考量2人屬合意性交,因此判林男3月徒刑,得易服社會勞動折抵刑期,可上訴。
據悉,花花去年3月才滿14歲,林男年輕氣盛,某日凌晨1時許偷偷潛入花花家房內,對她愛撫並大戰一回合後,便相擁入眠;花花隔天累到爬不起來,沒到學校上課,雙親接到通知返家查看時,推開房門一看,赫見她與一名陌生男子躺在床上睡覺,難以忍受女兒受辱,立刻將2人叫醒,質問2人進展到甚麼程度,而林男也當場坦承與花花剛完成「愛的初體驗」。
法院審理時,花花與林男均坦承與對方發生關係,但強調均屬自願,法官審酌雙方屬合意性交,並非受迫,因此輕判林男3月徒刑,由於本罪屬7年以下有期徒刑,依法不得易科罰金,因此法官宣告林男可服社會勞動來折抵刑期。可上訴。
▲2人完成愛的初體驗後呼呼大睡,被雙親發現怒控性侵。(示意圖/記者林盈君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