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怡靜/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國中少女小米(化名)交了男朋友後,因為曾讓男友從窗戶爬入自己的臥房發生性關係,事後小米的父親發現後,為了避免女兒再和男友「偷偷來」,進而要求女兒每晚與他睡,沒想到卻藉此性侵女兒5次得逞;法院審理時,父親竟辯稱只是用草藥幫女兒淨身,並在女兒下體畫佛像「作法」,但法官不予採信,最後被依妨害性自主罪重判10年。
▲國中少女與男友發生性關係遭父親發現,父親竟要求女兒每天同睡還性侵她。(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判決書指出,小米的父親平時靠撿資源回收、領取身心障礙補助金維生,雖然和妻子同住卻不同房;於103年初,當時就讀國中的小米因交了男朋友,還讓男友爬窗戶到臥室內發生性關係,被父親得知後,為了不讓小米再有機會和男友發生關係,便命令小米每晚都要跟他睡,沒想到父親卻趁機性侵女兒,女兒反抗掙時,父親竟怒罵「妳對他(男友)那麼好,卻對我這樣?」之後還以要幫她淨身為由,用草藥水擦拭女兒私密處後對其性侵,並聲稱親吻和性交都是在「作法」。
直到同年5月2日凌晨,小米再遭父親性侵,正好當天學校輔導主任約談小米時,小米這才說出遭父親性侵一事,校方隨即報警處理,警方查扣小米內褲,經化驗後發現上面還留有父親的精液。
庭訊時,小米父親辯稱,他禁止女兒和男友見面後,女兒就經常失魂落魄,因此他才會幫女兒「淨身」,並在女兒下體徒手畫佛祖,讓她不再失魂,並無性侵;台中高分院不採信父親說法,將他依妨害性自主罪重判10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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