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一名66歲李姓男子,去年假借慶生名義,邀請女友患有輕度心智障礙的朋友花花(化名)外出喝酒,結束後把對方約到家中,稱她血路不順,騙她脫光衣服後性侵,事後還恐嚇對方不得聲張,誇張的是,過程中李男女友竟在旁全程觀看。新北地院審理後,依對心智缺陷人犯強制性交罪判他8年2個月徒刑,另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刑3月得易科罰金。
▲示意圖/pixabay
事發去年在3月10日,李男與女友邀請花花慶生後,又把她約到家中聊天,李男以她血路不順為由,騙她脫光衣服後,伸出狼爪強行性侵,過程中花花的母親不斷打電話給她,李男卻喝斥她不准接電話,拿水果刀威脅「不然妳全家就會有事情」。
李男對花花伸出狼爪時,他的女友不但沒有阻止,還在旁全程觀看,花花直到晚間11點左右,才找到機會打電話給母親報案。合議庭調查後,指出花花證詞一致,且胸部、下體經採證後,確實有驗到李男的DNA,因此判李男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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