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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著美食進電影院準備好好享受美好時光,但偏偏規定「禁帶外食」,不免讓人掃興。美麗華大直影城曾因「全面禁帶外食」的規定二度遭罰,但因不滿判決上訴,去年獲判免罰,沒想到案情出現大逆轉,北市府觀光傳播局為了捍衛消費者權益,改判定美麗華影城敗訴。
台北市觀光傳播局表示,「禁帶外食」的規定應該有一定的限度,而非全面禁止,例如電影業者可以要求民眾不得攜帶味道濃郁、嗆辣的食物入場。對於美麗華影城全面禁帶外食的規定,已經在101年裁罰兩次,共計14萬元,不過美麗華影城不服判決,因而向臺北高等行政法提起行政訴訟,在去年獲得勝訴,但現在全案大翻盤!20日改判美麗華影城敗訴,觀光傳播局認為,這樣的結果對消費者來說是一大勝利。(整理:實習編輯李慈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