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游承霖/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女子花花(化名)透過交友軟體認識一名廖姓網友,而廖男在去年4月間藉故稱要載她返家,卻趁花花在車上睡著時,將她載往摩鐵,強逼口交,接著性侵得逞,花花事後怒向廖男提告性侵,但新北地檢署調查發現,花花到了摩鐵後不但主動刷卡支付房間錢,事後仍留在房間內等候外出找客戶的廖男開車載她返家,也並未對外求援,認為不符常理,因此認定罪證不足,予以廖男不起訴。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花花指控,廖男不但堅持要她洗完澡才願意載她返家,更聲稱錢不夠向她借款支付休息費,而她躺在床上休息時,廖男竟脫褲要求她幫忙口交,她拒絕後卻還遭廖男強行壓頭塞入,隨後更遭硬上得逞。
廖男喊冤,當天是花花喊累,雙方才決定到摩鐵休息,房間錢更是花花主動刷卡支付,2人先是躺在床上看電影,隨後發生關係,過程中花花也並未反抗,後來因為要去找客戶才先行離去,堅稱雙方是你情我願。
而檢方調查發現,花花的傷勢僅能證明2人有嘿咻,無法證明遭性侵,而廖男離開房間去找客戶時,花花不但未離開尋求協助,反而留在房內等候廖男回來接她,直到晚間6時許,見廖男電話、訊息都未回,這才搭計程車返家,種種跡象與常理不符,因此予以廖男不起訴處分。
▲新北地檢署認為花花市後的反應與常理不同,因此予以廖男不起訴處分。(圖/翻攝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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