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台中大里區於昨(2)日,發生一名酒駕慣犯高速逆向撞死2人的慘案,這也是繼上月23日,一名洗腎的計程車司機為生計跑車,卻遭酒駕車攔腰撞上翻車後,發生的第二起嚴重酒駕命案。對此,法務部罕見在今凌晨聲明,表示將研擬對酒駕致死朝「故意殺人」可行性修法,而立委江啟臣也重砲抨擊「決定提案修法,將酒駕肇事致死者,增列死刑」!
▲昨凌晨一名酒駕慣犯逆向撞死2人。
48歲的陳姓男子是一名酒駕累犯,去年3月才被警方攔檢因為拒測遭吊照,同年11月又無照酒駕,酒測值高達0.91,遭開罰並判刑3個月。但他仍不學乖,於昨日凌晨去跟朋友喝酒,開車前還吃了安眠藥,於台中市大里區國光路逆向撞上好幾輛車,並造成2人死亡。然而,這已是大里區2個禮拜內的第2起嚴重酒駕車禍,上月23日,一名計程車司機洗腎後跑車,載3名乘客行經大里橋下時,遭白色廂型車攔腰撞上翻車,波及到另輛黑色休旅車,整起意外共造成3人不治。
▲上月23日,酒駕駕駛攔腰撞上計程車害翻車,釀成3死意外。(圖/翻攝畫面)
對於酒駕車禍頻傳,法務部罕見發出聲明,指出「將研擬朝向比照故意殺人之可行性修法,並將邀集交通部及內政部,共商屢次酒駕者是否一律入監矯治及提高行政罰並持續加強取締等一連串綿密防制作為」。
▲江啟臣要提案修法,對酒駕增列死刑。(圖/資料照)
對於台中連續發生2起酒駕車禍案,立委江啟臣也在臉書上表示「決定提案修法,將酒駕肇事致死者,增列死刑」。江啟臣以「飆車行為致人於死可以處無期徒刑」比喻,痛斥「酒駕肇事致人於死,最高卻只能處十年徒刑」這樣合理嗎?他也說,對於酒駕肇事造成死傷之行為,應該要讓其付出應有的代價,讓「肇事者不再有上路」的任何機會。
另外江啟臣直言,已經草擬刑法第185條之3條文修正草案,對於酒駕肇事造成死傷者,增列死刑、無期徒刑等法定刑,讓法官對於惡性重大者有更大的裁判空間。
★ 三立新聞網提醒您:
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未成年請勿飲酒,飲酒過量,有礙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