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陳鴻斌因涉嫌性騷擾女助理,司法院職務法庭14日再判,免除陳鴻斌法官職務確定。由於性騷事件爆發之初,陳鴻斌申請退休,因此這次再被判決免職後,陳鴻斌確定是以「司法事務官」身分退休,而非「司法官」身分退休,月退所得從18萬降為8萬2000元,銓敘部可追回這段期間,陳鴻斌溢領的退休金及退養金。
2014年間,受害女助理因為在臉書抒發心情,經其他助理揭發,院方自律委員會調查後,僅建議警告處分,引發法界議論,司改會要求將陳鴻斌送交評鑑,經司法院發回調查,北高行政法院才決議將陳鴻斌送交法官評鑑。2016年間職務法庭認定,陳鴻斌已不適任法官,判決免除法官職務。陳鴻斌不服提出再審,職務法庭再審後,2018年又改判,僅罰陳鴻斌法官一年薪水,約200萬元。再審輕判,引發爭議,因此換監察院提出再審,職務法庭重新審理,將輕判判決廢棄,再判免職確定。
▲職務法庭判決出爐後,陳鴻斌是以司法事務官身分退休,每月領的費用將為8萬2000元。(圖/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