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 18日開始受理申請!

勞動部今(15)日表示,107學年度第2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從2月18日到3月20日受理申請。

▲107學年度第2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將於18日開始受理申請。(圖/資料照)

勞動部勞動福祉退休司長孫碧霞說,為了減輕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負擔,勞動部提供失業勞工子女的就學補助,107學年度第2學期補助從2月18日起至108年3月20日受理申請。

孫碧霞表示,凡非自願離職的失業勞工,失業期間超過1個月以上,也就是108年1月19日前失業,並經核付失業給付者,其與配偶106年度綜合所得總額在新台幣148萬元以下,且至108年2月18日以前未請領勞保老年給付、未參加政府機關促進就業性質相關措施(方案),其子女就讀於高中職或大專校院具正式學籍者,皆可申請。

孫碧霞說,補助金額為就讀公立高中職子女每學期補助4000元,私立高中職子女每學期補助6000元,公立大專校院子女每學期補助1萬2000元,私立大專校院子女每學期補助2萬2000元。

此外,孫碧霞指出,對於獨力負擔家計(例如:離婚、喪偶、配偶身心障礙或罹患重大傷病致不能工作等)或子女有2人以上就讀大專校院的失業勞工,補助金額再加給2成。

以同時有2個子女就讀私立大學為例,每名子女可獲得2萬2000元再加2成的補助,為2萬6400元,2名子女合計為5萬2800元。

孫碧霞提醒,若依教育部「高級中等學校免學費方案」規定,已免學費者,或已申請其他政府就學補助措施者,不得重複申請本就學補助。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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