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首份生產事故救濟報告出爐。孕產婦死亡以羊水栓塞最多、次為產後大出血,救濟申請案發生地較多在診所。專家說,孕婦應聽醫囑照顧身體,若屬高風險妊娠最好在醫院生。
一名年近40的孕婦有妊娠高血壓,定期產檢時,醫師都特別提醒應按時用藥,但孕婦吃藥時有時無。結果懷孕39週時突然肚痛出血急診就醫。胎兒心跳從正常到愈來愈糟,幾小時後緊急剖腹將孩子取出,因妊娠高血壓合併胎盤早期剝離,胎兒缺氧嚴重,只活了幾小時。
台灣孕婦死亡率10萬分之11,台灣婦產科醫學會秘書長黃閔照接受中央社記者採訪說,台灣孕婦最常見死因為疑似或確診羊水栓塞、產後大出血,發生率不高但仍有可能,發生時家屬常難以接受,也易生醫療糾紛。
衛福部民國101年起試辦生育事故救濟,給予遇到不幸生產重大傷亡的案家最高新台幣200萬元補償。試辦已多年,在105年6月30日生產事故救濟條例施行後,衛福部首次統整數百件申請案提出分析報告。
報告指101年1月1日至107年6月29日試辦期間共494件申請案,由診所提出申請者157件占31.8%為最大宗。若將各層級機構申請案件數對比同期向健保署申報的生產數比例,以診所及區域醫院最高,均為千分之0.58。
試辦時獲救濟的孕婦死亡案件以診所申請為多,約占4成;事故原因以羊水栓塞63件為最大宗,占63.6%;其次為產後大出血,再次為血管栓塞。孕婦重傷害部分,事故原因以顱內出血最多。
▲生產事故救濟報告顯示,產婦死因羊水栓塞最多。(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報告指試辦計畫時的新生兒死亡原因前三名為胎兒窘迫、胎盤併發症、呼吸窘迫。重大傷害案中,前三名主因為周產期窒息、肩難產及臂神經受損、胎兒窘迫。
黃閔照說,羊水栓塞、產後大出血等是生產時不可預期狀況,難以預防;但仍有些風險事故其實可以避免,如已知孕婦高血壓、高血糖,可能造成胎盤早期剝離,增加生產風險,也可能胎死腹中、胎兒發育不良。
黃閔照指孕婦定期產檢發現有高危險妊娠因子,就應控管風險,最好「適時適地」生產。如胎兒週數夠大可生就應及早生出,不要等到37週。如固定在診所產檢,考量診所急救照護設備不足,應「子宮內轉診」,盡早到大醫院生產較好。
根據分析報告,救濟事故較多發生在診所;黃閔照說,診所生產量占全部生產量約1/3,但以申請件數來說,確實較高一些。可能是孕婦傾向給原產檢醫師助產、不願轉診大醫院,但診所後送量能來不及應變。
黃閔照表示,衛福部正著手在各縣市建置周產期照護中心,採開放醫院制度,產檢可在基層診所進行,但如果是高風險妊娠,鼓勵基層院所協助轉診。診所應有處理原則,不是拚命接生,出事再後送。
萬芳醫院婦產部產科主任王樂明說,孕婦應有正確觀念,如果本來就有慢性病,應聽從醫囑服藥,且要定期產檢、隨時注意胎動。如有高危險妊娠風險因子,就應考慮到大醫院生產,有較充足的急救設備應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