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桃園一名年近50歲的的公司老闆帶女秘書到一間摩鐵休息,遭到女秘書指控性侵還「不舉」,老闆出庭時表示當時只有脫光躺床上聊天,沒有性侵,而且隔天兩人還一起出去吃飯,覺得很無辜,最後檢察官認為罪證不足不起訴。
▲女秘書指控遭老闆硬上。(示意圖/資料照)
根據不起訴書內容,女秘書指控和老闆從桃園到台北洽公,結果在老闆車上睡著,老闆竟然就把她載到龜山一間摩鐵,強行將她扒光,接著還硬上她,直到過程中突然「不舉」才停止。
對此老闆坦承,當時兩人到摩鐵後,確實有脫女秘書衣服並摸胸部,但過程中女秘書都沒有拒絕,後來女秘書不想繼續,他也就停止,而且兩人還脫光躺在一起睡覺,隔天也一起吃飯,事後兩人透過line還互道晚安,根本不是性侵,而桃園地檢署偵辦後也認為事證不足,不予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