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玠汶、沈明志/台中報導
真是好貴的一餐!有車主撞倒路邊機車後,雖然有把機車牽起來,但吃完飯隨即離去,機車車主氣得報警,警方通知到案,依法開罰一千至三千元罰緩。
▲紅色轎車停車卻撞倒停在前方的機車。
紅色轎車行駛而來,倒車停進車格後緩緩往前,卻在下一秒直接把前方的機車撞倒,副駕駛座的女子下車把機車牽起來,接著和男駕駛兩人走進便當店吃晚餐,吃完後隨即離去。
便當店業者:「(女騎士)才跑回來問我們說有沒有看到,當時她的車子旁邊停的是那輛紅色的車。」
等到女騎士返回,看到機車的剎車手把斷了,車身也有擦撞痕跡,氣得報警。
▲機車車身有刮痕,剎車手把也斷掉了。
便當店業者:「她的車子後照鏡斷掉了,這邊都擦傷,才發現說車被撞倒了。」
警方調閱監視器,根據車牌通知劉姓駕駛到案,他卻說知道自己撞倒機車,想說在便當店吃飯,如果車主出現他就會負責。
▲副駕駛下車將機車扶起來。
三分局交通分隊小隊長陳信成:「說他在那邊吃飯,有在那邊等那個機車車主,但機車車主一直沒有出現,所以他就離開了。」
原來女騎士是到文心南路一間便當店買飯,機車停在路邊卻被劉姓男子開車撞倒,男子肇事卻沒等到車主回來就自行離去,雖然沒有造成傷亡,但機車已經毀損,警方依法開罰一千至三千元罰緩,也讓劉姓男子原本只有一兩百元的晚餐變得好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