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於慶璇/高雄報導
高雄市一名23歲蘇姓女子,4年前和一名黃姓男子交往未婚生下一子,後來卻因工作關係無法餵母奶,她竟異想天開,打算讓出生1歲3個月大的兒子改喝奶粉或吃一般食物,男嬰無法適應開始哭鬧,蘇女竟將兒子打到全身是傷,導致發展遲緩,高雄高分高院判刑3年半,仍可上訴。
▲(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檢警調查,蘇女4年前與黃男產下1子,2人同居高雄市區,2015年12月,蘇女帶著孩子返娘家,蘇母發現外孫全身瘀青,還不時出現嘔吐,無法自行排尿,將其帶去醫院檢查,發現男嬰右側頂骨有明顯硬腦膜下出血、雙側視網膜也有出血狀況,緊急住進加護病房觀察。
院方懷疑男嬰恐有受虐情形,通報社福單位介入,蘇女供稱,自己因工作沒空餵食母奶,希望孩子戒掉喝母奶習慣,改用奶粉或食品餵食,但兒子卻哭鬧不配合,一時氣憤才會持棍棒及皮帶打他,辯稱原本是要打背部,但孩子閃躲才會不慎被打到後腦勺和頭部右側,強調自己並非故意虐兒。
一審法院依故意對兒童犯傷害致人重傷罪,判處她5年半徒刑,蘇女不服提上訴,高院傳喚蘇父了解孫子情形,不但咬字清楚也會唱歌,幼兒園老師也證稱園內其他小朋友能溝通無礙,認為幼兒恢復狀況佳,改依傷害罪判她3年半刑期。
★ 拒絕暴力!請撥打11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