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盈君/台北報導
一名先前在某憲兵隊服役的23歲羅姓男子,因暗戀一位同梯入伍的女兵,某次藉著大家一起到KTV唱歌時,飲酒壯膽之後將女兵帶到樓梯間告白,之後更強吻、撫摸對方,女兵因名花有主,一開始還不斷閃躲、出言婉拒羅男,但羅男卻仍不罷手,還硬將人拉到樓梯間旁的女廁所,將門反鎖後扯掉女兵的內衣並強吻胸部、摸下體,直到女兵掙扎崩潰大哭,羅男才停手。台北地檢署依法將羅男起訴,他還遭軍方強制退伍,法院審理時,羅男坦承犯行認罪,同時也與女兵和解,法官最後依強制猥褻罪,判處10月徒刑、緩刑2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同時要接受2場法治教育。
▲女兵遭對方強吻猥褻。(圖/示意圖/翻攝pixabay)
據了解,羅男與被害女兵於2016年8月間同梯入伍受訓,2人成為無話不談的好友,2017年8月20日,女兵與3名女同事一起前往台北市萬華區的KTV唱歌,羅男也找了1名男同事前往,之後羅男約女兵到KTV的樓梯間告白,結果羅男卻開始強吻、撫摸對方,女方一開始委婉的拒絕、閃躲,但羅男反將女方拉進樓梯間旁的女廁,並將門反鎖後扯掉她的內衣強吻胸部,還拉起女方的裙子撫摸下體,直到女方崩潰大哭,羅男才驚醒停手。
女大兵於事發後決定向上級主管報告,羅男被函送法辦。北檢開庭時,羅男雖然承認當天向對方告白,並情不自禁的親吻、撫摸對方,想與她發生性關係,但否認違背其意願,羅男辯稱當時對方也有回應,且對方也沒有反抗。但檢察官詢問當時在場的證人,不採信其辯解,依法將他起訴,羅男也因此事被軍方強制退伍。法院審理間,羅男認罪並與女大兵和解,且已依約履行完畢,法官認為羅男行為構成強制猥褻罪,但考量坦承犯罪,也已彌補被害人的損害,因此判處10月徒刑、緩刑2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同時要接受2場法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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