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晴雯/台北報導
為了挑起消費者的購買慾望,行銷廣告經常推出吸睛廣告,不過,食藥署去(2018)年卻揪出,不少廣告暗藏膨風陷阱,違規次數最多的前3名分別是台灣綠蜂膠、芙婷寶DT56a及聚安堂天王補心丸。
「飛蚊症、青光眼、白內障的問題…PPLs它就可以…來解決很多眼睛的問題…」、「OO產品…可改善70%以上更年期症狀…」、「OOOO你就趕緊拿回來吃…親像說心脹大…瓣膜鬆掉的、心血不夠…攏總可以使用…」等,以上都是食品藥物管理署(下稱食藥署)去(107)年度查獲的違規廣告。
▲食藥署公布去年膨風廣告名單,該年度違規次數最多的前3名分別是台灣綠蜂膠、芙婷寶DT56a及聚安堂天王補心丸。(圖/食藥署提供)
食藥署去年監控電子媒體宣播的廣告,違規次數排名前3名者,分別為台灣綠蜂膠、芙婷寶DT56a及聚安堂天王補心丸。
食藥署去年度監控電子媒體(電視、電臺、網路)廣告計10,255件,共查獲1,142件違規廣告,其中以媒體類別區分,網路639件(56%)最高,其次為電臺媒體286件(25%),電視媒體則有217件(19%);以產品類別區分,食品類高達738件(64.6%)為第一,化粧品類270件(23.6%)次之,再其次則為藥物類134件(11.8%)。
另以違規食品、藥物、化粧品廣告宣稱之效能類型統計顯示,以宣傳「皮膚美容」(22.94%)、「減肥瘦身」(17.78%)、「骨骼肌肉」(8.58%)功效分據前3名。
此外,統計食品違規廣告受處分廠商,以儷都國際有限公司違規處分金額最高,違規次數前3名產品為喜樂纖、醇養妍及聰蓉活力飲。
食藥署指出,據107年度中央及地方衛生機關裁處食品、藥物、化粧品違規廣告共計7,111件,罰鍰金額達新臺幣2億3,255萬元,而廣告違規率業由99年13.9%,降至107年4.9%。
食藥署呼籲民眾,食品主要提供人體營養素及熱量;化粧品僅施於人體外部修飾容貌等,並不具醫療效能,切勿輕信太神奇、太吸引人的廣告。如有身體不適的情形,應尋求正規之醫療管道就醫,並配合均衡飲食及規律運動,才是維持健康的王道!另,民眾可至食藥署「違規食品、藥物、化粧品廣告民眾查詢系統」(網址: http://pmds.fda.gov.tw/illegalad/)、「食藥膨風廣告專區」(網址:http://www.fda.gov.tw/TC/news.aspx?cid=5085),查詢廣告相關資訊,做為選購產品之參考,以維護自身健康及消費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