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中心/綜合報導
藝人大S婆婆張蘭創立「俏江南」紅遍兩岸三地,過去因出售持有的俏江南股份惹出爭議鬧上香港法院,四年前香港法院向張蘭發出禁制令,不僅凍結資產,也要求她披露價值達港幣50萬元或以上資產清單,但張蘭卻未依規定申報,被認為藐視法庭,因此香港法院判她即時監禁一年,法官並下令她拘捕到案。
▲張蘭。(圖/翻攝自微博)
據《明報》報導,張蘭於2013年12月以超過2.86億美元出售俏江南82.7%股權予CVC引發糾紛,CVC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會尋求仲裁,並獲頒禁制令,禁止張蘭轉移在香港總值超過5178.4萬美元的資產。香港法院也頒令,張蘭必須向CVC披露旗下每一項價值超過港幣50萬元資產的清單,包括她及名下公司「Grand Lan Holdings Group (BVI) Limited」所擁有的股份、約121萬美金存款(約台幣3760萬元)、2輛車及北京的產業,共值128萬美元(約台幣3970萬元),但CVC認為張蘭對於申報資產有所隱瞞,法院在去年3月裁定張蘭違反禁令,並認為她隱瞞的行為是藐視法庭。
▲張蘭被香港法官判刑一年。(圖/翻攝自微博)
判刑當天張蘭並未出庭,代表律師也未為她求情,香港法官認為張蘭並無悔意,且是明顯、故意並有計畫違反法院命令,即使給予多次機會補救,但張蘭依然故我,行為嚴重,對CVC也造成損失,因此即時判監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