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桃園報導
桃園中壢分局去年10月間接獲情資,一名吳姓男子所經營的生活館疑似從事色情按摩,派員喬裝男客上門時,員警遭何姓按摩女舔胸並脫下內褲撫摸下體,員警見狀立刻表明身分,並將吳男依妨害風化罪嫌送辦,但檢方認為,員警的錄音中僅錄下員警表示「你摸我小雞雞好舒服」,但卻無何女提供半套服務或是收費的對話,也並未查獲具體事證,難以認定吳男涉嫌媒介,因此偵結不起訴。
根據《聯合新聞網》報導,警方掌握情資指出,在中壢經營生活館的54歲吳姓男子,涉嫌聘僱小姐替男顧客進行俗稱打手槍的半套性交易,每小時收取1千元,吳男可從中抽成400元,中壢警方獲報,在去年10月31日下午4時許,由廖姓員警喬裝男客前往消費,而何女在按摩過程中,突然舔向她乳頭,並要廖員脫下內褲,伸手撫摸他下體,廖員見狀表明身分隨即將吳男依妨害風化罪嫌送辦。
吳男辯稱,自己才剛來上班2個禮拜,只負責打雜、接待客人並不知有性交易,何姓按摩女也否認有舔廖員乳頭、撫摸下體,辯稱自己只有替顧客按摩。而檢方調查發現,吳男當時僅告知消費方式並無明示、暗示廖員有提供性交易,而錄音部分,僅錄下廖員曾說「你摸我小雞雞好舒服」,但並未錄下何女提出半套服務或收費等對話,加上員警並未查扣保險套等具體事證,因此認為吳男罪嫌不足不起訴。
▲何姓按摩小姐突然舔向員警乳頭並伸手摸下體,警方立即表明身分逮捕吳男。(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