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彰化縣黃姓男子長期家暴妻子,前年因妻子聲請保護令、並在檢察官面前要求他搬走,黃男竟當著兒子的面,猛踩貨車油門撞死妻子。最高法院今(15)日駁回上訴,維持台中高分院更一審見解,將黃男判處有期徒刑15年定讞。
判決書指出,2017年3月7日,法院裁定保護令,命60歲黃男不得再對小2歲的妻子謝女家暴,妻子又另對黃男提告,並在4月19日偵查庭上,向檢察官表示,請丈夫搬走。黃男心生不滿,翌日上午到工廠向2個兒子抱怨此事,妻子見狀立即跟黃男爆發爭執,黃男竟恫嚇「今天如果再收到傳票,要同歸於盡」,隨後,黃男騎機車到貨櫃屋改開小貨車,不顧妻子與2個兒子在門口說話,加速衝撞妻子,妻子被夾在小貨車與另部車輛中間,2個兒子見狀分頭扶起母親、壓制父親,黃男掙脫後,一度想喝農藥尋短,其妻送醫急救仍不治。
一審、二審均判黃男無期徒刑,經最高法院撤銷,台中高分院更一審認為,黃男坦承犯行,2個兒子都替父親向法官求情,因此改判15年;黃男、檢方均提上訴。黃男主張,量刑過重,檢方主張,黃對其2子也有殺人的間接故意,但最高法院認為,原判決已說明依客觀情狀無法認定黃男對兒子有間接故意,且量刑並無不妥,駁回上訴確定。
▲黃男經常家暴妻子。(示意圖/翻攝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