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16)日是立委補選投票日,勞動部提醒,只要具有投票權勞工都可放假一天,如果勞工出來上班,雇主需依照勞工的假別給予加班費。
▲今日是立委補選投票日。(示意圖/中央社)
新北市第3選區、彰化縣第1選區、台南市第2選區與金門縣選區立委缺額補選今日投票。
勞動部也提醒,如果具有投票權的勞工出來加班,雇主就需依照勞工的假別給予加班費,不過例假的勞工除了天災事變及突發事件外,不得加班。
勞動部舉例,如果勞工當天是正常工作日,利用2小時投票,上班6小時。雇主當天2小時投票時間工資應照給,其餘6小時為加倍工資。
如果當天是正常工作日,利用2小時投票,上班8小時;勞動部表示,當天2小時投票時間工資照給,上班8小時中的6小時為加倍工資,另2小時回到勞動基準法規定的1又1/3。
勞動部說,如果當天是休息日,上班9小時,9小時加班費按勞基法規定,前2小時1又1/3,第3小時到第8小時為1又2/3,第9小時起2又2/3。
勞動部也提醒,依法加班後,勞工可依自己意願選擇加班費或補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