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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死聯盟今(18)日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公布2份台灣本土死刑報告,研究發現,台灣過去十年62件死刑判決,10件有重大瑕疵、32件未能證明屬於預謀犯罪、28件缺乏實證。廢死執行長林欣怡表示,死刑並不如民眾認為的有用及安全,支持死刑的民意也非堅不可摧。與會者認為,台灣是否廢死,不應只用簡單的民意來做決策,且民眾對死刑的知識有限。
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廢死聯盟)及英國死刑專案(Death Penalty Project)所發表的2份報告是「廢除死刑正反意見:台灣實證」及「鐵證並不如山:台灣死刑案件判決報告」,除林欣怡主持外,還有教授瞿海源、英國在台辦事處代表Catherine Nettleton(唐凱林)、死刑專案共同執行長Saul Lehrfreund 雷紹爾律師等人出席。
▲廢死聯盟在立法院公布2份台灣本土死刑報告。(圖/中央社)
林欣怡表示,從報告中可得知,政府應負起責任,不應用「民意支持死刑」的理由,繼續在台灣維持死刑制度,因為若人民有更多資訊及死刑替代方案可選擇,堅持死刑的民意不到兩成。
唐凱琳表示,很多人告訴她,台灣的民意是強烈反對廢除死刑,其實在半世紀前,英國廢除死刑時,反對者也都把民意當作反對廢死的理由,但今天在英國人腦中,「死刑」早已不是選項;最嚴謹的司法體系都會發生錯判,但若錯判發生在死刑案件時,就會有無辜的人被錯殺,相信在台灣這樣民主、尊重人權的社會裡,不應有死刑存在。
雷紹爾表示,從全球各地可看出,刑事、司法制度無論如何健全、周詳,人為犯錯的情況還是可能出現,導致許多國家一舉廢除死刑,當大家能接受「犯錯是不可避免」的事實時,應思考國家是否維持剝奪一個人最基本的「生命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