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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節即將到來,許多民眾也會避開人潮,特意提早進行祭祖掃墓活動,對此高速公路局今(19)日提醒,清明節期間切勿於露天燃燒雜草及紙錢,以免影響行車安全,違者環保機關將開罰5000元以上、最高10萬元的罰鍰,呼籲民眾不要以身試法。
▲民眾若露天燃燒紙錢恐吃最高10萬元罰單。(圖/資料照)
高公局透露,過去民眾曾於清明節期間祭祖時,露天焚燒雜草或紙錢,造成墓園周邊雜草、廢棄物燃燒等情形,不僅造成空汙情況,還影響到國道行車視線;去年清明節前後就因此發生17件火燒山或邊坡事件,影響國道行車視距和公共安全,因此若民眾在國道沿線進行露天焚燒,環保單位將依「空氣汙染防制法」第31條進行開罰,處以5000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
高公局強調,國1三義、頭份路段,以及國3後龍、通霄、龍井、沙鹿、草屯、名間、竹山等路段,因交流道林近墓區,祭祖民眾勿以燃燒方式整理墓園或燃燒紙錢,以免影響國道行車安全。(編輯:陳又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