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犯下南港女模姦殺案的程宇,前年因殺人犯行曝光、狡詐嫁禍梁姓女友,成為社會矚目新聞後,檢警又陸續查出,程宇不僅有多項前科,還有多起未曝光的劣行。其中一件是3年前他假借外拍名義,偷走一位30多歲吳姓小模的信用卡、盜刷4萬多元,因吳女一審沒有出庭,讓程宇獲判無罪,案件上訴後,吳女親自出庭指證程宇的劣行,高院昨逆轉改判程宇8月。
檢方指控,26歲程宇於2016年11月28日佯稱可提供外拍工作,約吳女與另1名小模赴約,接著謊稱攝影師迷路、無法開拍,改請2女到KTV唱歌作為補償,再趁2女上廁所空檔,涉偷走吳女3張信用卡盜刷當天唱歌費用,事後還去百貨公司、電影院購物,涉偽造文書等罪。
▲程宇因姦殺陳姓女模,被關押至今。(圖/資料照片)
程宇審理時辯稱,他和吳女有曖昧,吳女知道他經濟狀況不好,才將卡交給他刷,之後再還錢,事後得知吳女早結婚,他向吳女求證後,2人不歡而散,吳女因此將信用卡掛失。
一審指出,吳女偵審期間都沒出庭,且資料顯示,吳女被盜刷9筆共4萬餘元,其中一筆在新光三越盜刷3萬餘元,但吳女收到簡訊隔天才報案,不符常情,加上程宇盜刷次數與金額與一般盜刷密集且高額的特徵不同,據此認為程宇的說詞不無可能,判處無罪;檢方上訴二審。
高院審理時,吳女終於出庭,並要求在隔離室作證。吳女說,有8筆都是幾百元到3000多元的小額消費,銀行沒通知,她一收到大額消費簡訊,就趕快掛失報案,並稱「之前都是我自己去找資料,已經送出去給你們,現在還問這個問題,很好笑」,吳女也批程宇「重點就是你盜用我的信用卡,監視器都拍到是你盜刷的。」
高院認為,吳女說法可信,程男也沒聯繫吳女歸還信用卡,改依竊盜、偽造文書罪合併判處程男8月徒刑、得易科罰金24萬元,並宣告全額沒收犯罪所得,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