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道盟大哥的女人」張淑晶告贏了 周刊確定要賠15萬元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涉坑殺多位房客的知名房東張淑晶,3年前被《時報周刊》報導為「天道盟大哥的女人」、除前科洋洋灑灑,還是江湖兄弟口中的「阿嫂」。張女為此向記者、編輯求償100萬元,一審判張女敗訴,張女上訴後,改求償20萬元,高院認定,記者、編輯未盡查證義務,今(19)日逆轉改判2人應連帶賠償張女15萬元確定。

張淑晶具狀主張,2016年8月5日的時報周刊破壞她名譽,在封面以「惡房東張淑晶天道盟大哥的女人」為標題,說她有侵占、毒品、背信、恐嚇、詐欺等犯罪前科,還指「她(指張淑晶)的前男友是天道盟天鷹會的大哥,張淑晶正是江湖兄弟口中的『阿嫂』,也才恍然大悟,難怪張淑晶行事如此狠辣」。

▲房東張淑晶。(圖/資料照片)

張女向記者、編輯提出刑事、民事訴訟。刑事加重誹謗部分,檢方已做出不起訴處分確定;民事連帶求償100萬元部分,一審張淑晶敗訴。她不服,上訴高院。高院認為,記者未查證消息是否屬實,也未針對報導內容向張淑晶本人查證,記者與編輯都有侵權連帶賠償責任,逆轉改判應連帶賠償張女15萬元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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