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啓明/新北報導
新北市土城區知名的「鼎玉鉉鵝肉店」,在2017年11月間遭人縱火,造成2死3傷慘劇,死者家屬和生存者追究責任,犯嫌蔡興旺等3人去年10月一審分別被依殺人罪判處13年到無期徒刑不等刑期,二審高院昨天開庭,3嫌均稱無殺人動機,並向被害人家屬鞠躬道歉表示有悔意,合議庭訂於下月(4月)17日上午宣判。
▲土城知名鵝肉店日前遭到縱火,釀2死3傷悲劇。(圖/資料畫面)
在押的蔡男開庭時表示,已請姊姊代籌約100萬元,願先賠其中2位被害人各50萬元,其餘再談,他聲稱,若賠償仍不能獲得諒解也沒關係,「做錯事情本來就該賠償,會盡最大的能力去做,希望家屬可以接受我的心意」,但被害人家屬不領情,認為口頭表示不足以彌補傷痛。
法官庭訊時,蔡、林2人承認觸犯恐嚇危害安全、失火與過失致死3罪,黃男僅承認恐嚇與過失致死2罪,都說一審判太重。蔡男則辯稱,若存心縱火殺人,應該用丟擲的方式,怎會走近店門才潑漆,讓自己陷入危險,蔡並起身向被害人家屬鞠躬,懺悔說:「我很懊悔自己為何當初這麼魯莽,希望給我機會彌補我的過錯!」
林、黃也跟著起身鞠躬,都說自己悔不當初、都願意盡自己最大能力彌補被害人,都希望從輕量刑。被害人家屬按捺不住,透過委任律師批蔡男等人的悔意「都只是口頭上的表示」,不足以彌補傷痛,張姓員工的弟弟更說:「我哥哥一條命,只值50萬元嗎?」請求維持重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