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退休警員陳志傑前年上政論節目時,被名嘴周玉蔻指責行為像「流氓」、「黑道」等而怒提告。一審依公然侮辱罪,判周女拘役50日,可易科罰金,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今(21)日將她改判拘役30日,可易科罰金3萬元,緩刑2年。不得上訴。
檢方指控,周玉蔻於2017年4月10日在年代「新聞面對面」節目中,多次以言語辱罵「流氓」,包括「你剛才那樣就是流氓」、「我現在覺得你像流氓,警察上節目像流氓!」、「警察像流氓就是這種嘴臉」、「你就是流氓!退休警察的形象都被你搞壞了」,涉犯公然侮辱罪。
▲周玉蔻罵警察是流氓、黑道,獲緩刑確定。(圖/翻攝臉書)
高院審酌,周女是知名公眾人物,竟在電視上發表足以貶損陳男名譽及人格的言論,但考量周女已在審理期間與陳男達成和解,支付15萬元賠償金,陳男表示不予追究,加上周女經此次偵審的教訓,當已知所警惕、信無再犯之虞,改判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並宣告緩刑2年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