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與眾多投資人有關的「樂陞」併購案,前樂陞董事長許金龍涉策劃收購案製造利多,趁機詐騙廣大投資人,詐得逾40億元,被檢方起訴、具體求刑30年,並自2016年9月間收押。去年11月,二審宣判時,高院曾裁定讓許金龍具保停押2億元,當時許金龍說他沒錢,但過了4個月,許金龍籌到2億現金,日前獲高院裁定停押,檢方提起抗告,最高法院今(22)日駁回抗告。
▲許金龍3/11日拿出2億元現金,獲交保。(圖/中央社資料照)
日商「百尺竿頭」於2016年8月31日宣布併購「樂陞」破局,大批投資人血本無歸。經金管會告發,檢調介入偵辦,於同年9月23日發動大規模搜索,約談許金龍等人到案,訊後懷疑許金龍自導自演設下併購騙局,檢方聲押許金龍失敗後,歷經三度抗告、高院三度撤銷發回,北院終於在同月30日裁准羈押。
檢方查出,許金龍與共犯以7大犯罪手法,詐得高達40億元,且犯後否認犯行,飾詞狡辯,依證交法證券詐欺罪、發行人應申報之財務業務文件不實罪、內線交易、操作股價及活絡交易罪、非常規交易罪、特殊背信罪、業務侵占、違反商會法等罪嫌提起公訴,並具體求刑30年。
一審遭重判18年、併科1億元罰金,案經上訴,二審於2018年11月間,將許金龍改判12年,併科1億元罰金,全案最高法院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