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蕭筠/台北報導
酒駕零容忍!立法院交委會今(25)日審查朝野立委提出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道交條例)修正草案版本共10案,內容包括110年新車全面加裝酒精鎖;酒駕罰鍰從1萬5千元以上、9萬元以下,提高為3萬元以上、18萬元以下;酒駕累犯處以100萬罰鍰,若致人重傷或死亡應沒入車輛等,對此,交通部長林佳龍強調交通部將採開放態度,會同法務部等相關單位配合朝野協商,擬定具體可行條文進行修法。
▲立法院交委會今審查酒駕道交條例。(資料圖)
朝野立委建議自110年起強制新車應加裝酒機氣敏點火自動鎖裝置(俗稱酒精鎖),對此,交通部回應表示,該議題自101年至106年間已進行多次討論,不過因尚存在欠缺國際標準、成本過高、安裝對象、防止他人代吹及欠缺機車酒精鎖等問題,所增加之持本(初步報價約15-20萬),易衍生對未飲酒有不公之疑慮,不過大院對此已有相關版本待交朝野協商,尊重交委會總和審議解我:另提案修訂提高酒駕與拒絕酒測罰鍰上下限額度、延長吊扣駕駛執照年限、酒駕累犯與拒絕酒測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者沒入車輛及汽車同車乘客連坐處罰部分,大院同樣有相關版本待交朝野協商。
▲立法院交委會今審查酒駕道交條例。(資料圖)
另,提案之一建議增訂提供酒類飲品之連坐罰部分,交通部表示在舉證上恐有困難,建議再審慎研議,後續將依菸酒管理法第35條規定,請販酒業者宣導只要開車就不喝酒,並明顯標示相關警示圖文;至於針對日前同意酒駕之車輛將朝沒入,並研究可行性配套部分,交通部長林佳龍表態,有關於沒入車輛規定,須在行政罰這基礎上做修法,目前正在進行研議,不過租用、偷竊車輛在執法上還需在釐清,避免爭議,立委葉宜津則指出,酒駕肇事「車輛就是犯罪工具」,認為修法草案並沒有無限上綱或不合比例原則,一定要讓大眾知道,「政府有在慎重做處理」。
立委葉宜津亦提案將原有酒精濃度超過規定0.15以上標準,「一率採刑事法律規定處罰」,她指出酒駕「喝多卻罰少」,故強烈要求未來只要酒駕,無論酒精濃度輕重,一律改採刑法處罰,「酒駕零容忍」,交通部僅建議再審慎研議,司法院行政訴訟及懲戒廳法官許辰舟則表示,酒駕修法過去曾一度提高法律刑度,不過葉宜津提供之部分數據是發生在較早時期,法令適用是「不溯及既往的」。
▲交通部長林佳龍。(圖/記者蕭筠攝影)
針對酒駕修法態度,林佳龍受訪時強調,「酒駕害人又害己」,往往造成家庭破碎跟社會悲劇,盼經過此次修法希望喚起大家尊重生命的意識,包括法律、他律跟自律,最重要的除了生命教育以外,社會也要窮盡所有方法遏止酒駕,「這是修法最主要目的」;另他也提到針對執法部分,包括刑罰、道交條例之間要能夠有一致性,才不會在執行上窒礙難行,交通部會以開放態度,會同包含法務部等相關單位一起配合朝野協商,擬定具體可行的條文修改。
★ 三立新聞網提醒您:
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未成年請勿飲酒,飲酒過量,有礙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