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記者温千蝯、鄭明堂/台中報導
台中市政府帶頭當起慣老闆了嗎?社會局員工投訴,局長禁止工作日連休超過5天!不少人聽了覺得是壞示範,根本就是不讓員工出國玩。但人事處說這樣不算違法,因為公務員請假規則沒有規範到連續休假,若堅持請,就算曠職必須扣薪。引發爭議後,社會局長親自出面解釋,這只是原則上的規定,不是強制,只要求在業務繁忙或有執行需求時,才會要求同仁配合。
▲中市社會局因規定工作日不能連休5日,遭員工投訴。
台中市社會局員工進忙進出、埋頭工作,但有人卻做得心裡不痛快,投訴局長規定工作日不能連續休假超過5天 。
社會局員工:「有聽說而已,是看新聞才知道。」
社會局員工:「沒注意到這個問題,因為我不會請這麼多天假。」
員工面對鏡頭不敢多說 ,那局長自己怎麼說。
社會局長李允傑:「不是不是,說得很清楚,就是原則上在業務旺季的時候,在工作日休假,盡量不要超過5天,加上兩個週末就是9天。」
▲社會局長李允傑
人事處強調,公務人員請假規則沒有寫到連續休假,也就是要求不得連續休假不違法,如果堅持請就算曠職,必須扣薪水。
民眾:「滿誇張。」民眾:「很離譜。」民眾:「不合理。」
民眾批市政府帶頭當慣老闆,根本就是壞示範。
▲聽說此一規定,民眾紛紛表示無法認同。
勞動基準科長曾傳銘:「可以跟勞工局來申訴,我們會來做勞資雙方的協調。」
勞工局強調,不只公務員請假規則沒有規範連續休假,連勞基法也是,就算社會局真的禁止工作日不得連休5天,也真的不違法。但不給請病假喪假等連續休假,就有違法疑慮,員工如果覺得太血汗,可以申訴。
▲勞工局表示,若員工有疑慮、認為太血汗,可以進行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