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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上女下!軍官夫床戰女同袍 正宮簽和解書告不成

記者楊忠翰/新北報導

新北市1名黃姓軍人,先前與張姓女同袍發生外遇,同為軍人的老婆發現後,隨即會同徵信社前去住處抓姦,並在門外聽到兩人床上激戰聲,衝進去後驚見兩人呈現男上女下姿勢,黃妻與老公在警局達成和解,雙方還簽立協議書,事後黃男卻未履行約定,甚至反告黃妻恐嚇、侵入住宅等罪,黃妻不滿再提告訴;新北地檢署認為,黃妻先前簽立協議書,代表已原諒對方,告訴權已喪失,因此予以黃男及張女不起訴處分。

黃妻主張,她長期在部隊工作不在家,老公行蹤經常交代不清,令他起了疑心;去年4月3日晚間10時許,她找徵信社人員一同回到新北市住家,並在門外聽到床頭撞擊牆壁,以及床腳磨擦地板的聲音,憤而立馬衝進房間抓姦,果然撞看到丈夫與張女在床上嘿咻,隨即通知警察到場蒐證。

警方獲報後趕抵現場,黃妻要求查扣棉被做為證物,黃男一進到派出所便尋求和解,並表示願意將房子過戶給妻子,還會負擔房貸及小孩撫養費,黃妻考量一旦提出告訴,丈夫工作勢必受到影響,將無法按月給付扶養費,亦不希望軍中長官得知此事,只好同意私下和解,兩人遂在警局簽立協議書。

黃男事後反悔並未履約,還反告妻子傷害、恐嚇及侵入住宅等罪,黃妻遂於去年9月再度提告;張女庭訊時喊冤,當時黃男在房間睡覺,她走到床邊叫對方起床,結果一群人衝進來喊抓姦;張女還說,她與黃男是同鄉,當天黃男準備開車回老家,她與表妹想搭順風車,兩人才一同前往黃男家,否認兩人有姦情;黃男亦否認與女同袍發生性行為;張女表妹則表示,當天她準備跟表姊一同搭黃男的車回家,當時並未聽到奇怪的聲音。

檢方認為,黃妻會同徵信社前往抓姦,卻未蒐證拍照,與常情不符,加上當天張女表妹亦在住處,倘若黃男與張女真的嘿咻,亦不可能毫不顧慮表妹在場,甚至連大門都不關,尤有甚者,當下夫妻已簽立協議書,代表黃妻同意不再追究,已喪失告訴權,因此予以不起訴處分,至於黃男未履行和解協議部分,建議循民事途徑解決。

偷窺,房門,開房間,抓姦,捉姦 (翻攝pixabay)

▲黃姓軍人偷吃女同袍被軍人妻子抓包卻無罪。(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bab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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