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詹維耕/桃園報導
插一刀和差一刀的差別,桃園一名44歲的游姓男子今年一月底,與曾姓前妻發生口角,出言恐嚇「要給妳死」,還揚言要殺了兩個小孩後自殺,並拿著水果刀捅了前妻腹部一刀,後來前岳母制止,游男才收手,警方依殺人未遂罪將他送辦,但是檢方認為,由男被制止後沒再繼續出手,難以認定他有致人於死的心,改依家庭暴力罪之傷害罪嫌將他起訴。
▲莽夫持刀刺傷前妻。(示意圖非關本案/翻攝自pixabay)
根據了解,游姓男子一月24日早上八點多,前往前妻曾姓女子住處,兩個人因為感情問題發生爭吵,游男先是口出惡言,恐嚇對方「要給你死」、「要死大家來死」、「我要把2個小孩都殺死,再自己自殺」,接著拿出水果刀,往曾女腹部捅了一刀,還好這個時候曾女的母親聽到爭執聲音,出來查看,
趕緊勸阻游男放下水果刀,曾姓女子送醫治療後已無大礙。
桃園地檢署認為,游男當時雖然捅了一刀,但是並沒有預備要刺第二刀,而且曾女的傷口不在致命部位,沒有危及生命,另外,游男正值壯年,如果真起殺心,就連63歲前岳母也擋不住,因此難以認定游男有置前妻於死地的犯意,改以家庭暴力罪之傷害罪嫌將游男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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