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怡靜/新北報導
一名陳姓男子與已婚人妻小美(化名)發生多次性關係,小美甚至還曾因此懷孕,事後小美得知2人姦情後,向2人提告求償,陳男到案後辯稱並不知小美已婚,但小美卻堅稱陳男知情;新北地院審酌,發現2人曾因懷孕一事翻臉,小美還嗆聲「我懷了你的骨肉,你卻要求我去墮胎」、「我一定要把這孩子生下來送到貴府扶養」等語,法官認為彼此心生嫌隙,故小美供述否屬實存有疑慮,且無其他證據證明陳男知情,因此予以不起訴處分。
▲人妻偷情懷孕後與情夫翻臉,還上門貼字條嗆聲。(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小美丈夫指控,於2016年間,陳男與小美不僅同遊香港,2人還多次前往新北市土城區一家摩鐵偷情,因此向2人提告,陳男到案後頻頻喊冤,辯稱並不知道小美已婚,由於事證不足,檢方將陳男予以不起訴處分,而小美丈夫因事後撤銷對妻子的告訴,所以也獲判公訴不受理。
之後於2017年間,小美丈夫向對陳男求償100萬元,陳男仍稱不知對方已婚;案經法官調查,雖小美聲稱陳男知情,但由於2人曾因懷孕一事產生嫌隙,發現陳男曾傳訊息向小美嗆聲「你搞我沒關係,你扯到我家人,我會跟拚命」、「強摘的瓜不甜,強姦的愛不美」等,小美則回覆「凡走過必留下痕跡,我一定要把這孩子生下來送到貴府交由你們扶養」。
小美還曾將寫有「你口口聲聲說你喜歡我,和我多次發生親密性行為,如今我懷了你的骨肉,你卻要求我去墮胎,而且極力撇清切割你我的男女親密關係,我會把孩子生下來,親自送到你家門口,交由你親自撫養」等語的字條,拿到陳男的住處外張貼;甚至還對陳男提告妨害性自主,最終以不起訴確定。
法官認為2人已有嫌隙,對於證詞是否屬實有疑問,且小美在偵查中還有其他指述與事實不符的情況,故小美的供述不能作為依據,加上小美丈夫並未再舉證證明陳男知道小美已婚,因此判決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