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啓明/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21歲李姓男子,去年5月到酒店飲酒作樂,他看上一名長相貌美的20多歲酒店女子「雯雯」(化名),李男花錢買鐘點費請雯雯坐檯,以鐘點費時間未到為由,帶雯雯出場吃宵夜,卻帶她回家掐脖性侵得逞。雯雯遭侮辱後報警驗傷,並傳訊質問李男,沒想到李男竟回稱「我有雙重人格」,還要雯雯幫他「成為一個更好的人」。新北地檢署今依強制性交罪將李男起訴。
▲雯雯哭訴遭到李男性侵。(圖/示意圖 資料畫面)
起訴書指出,去年5月27日,李男與友人一起到台北市林森北路酒店飲酒作樂,花錢請雯雯坐檯,明知雯雯沒有做性交易,卻以鐘點費時間未到為由,先帶雯雯出場吃宵夜,再要求雯雯一同返回其位於新北市三重區住處,沒想到雯雯一進屋,李男就掐住她脖子:「不要以為我不敢打你」,強脫雯雯衣褲,不顧雯雯反抗性侵得逞,雯雯事後打電話向經紀人求助報警。
檢察官庭訊時,李男否認犯行,辯稱是雯雯先親他,他才回親對方,兩人自然而然發生性行為;陳姓酒店經紀人則證稱,雯雯做酒店小姐8年,只有陪喝酒、唱歌、聊天的坐檯工作,沒有做性交易,當天李男帶雯雯出場吃宵夜時,雯雯有回報,後來有段時間聯繫不上她,直到當天上午8時許,雯雯才哭著打給他說被性侵經過。
檢方勘驗兩人LINE對話紀錄,案發後雯雯傳訊質問李男:「你怎麼可以這樣對我?」、「我好歹是個女孩子」、「你記不記得有摔我、掐我?」李男先是回應:「發生的事我記得一半一半,好像有發生」,後聲稱自己有雙重人格,向雯雯道歉,還問雯雯:「你願意幫我改嗎?讓我成為更好的人」。
雯雯還提出驗傷單,報告指出頸部、下體受傷,監視器畫面也顯示李男當時確有帶雯雯回家,檢察官因此不採信李男辯詞,依強制性交罪將李男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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