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台北市大安分局2010年間爆發賭場包庇案,曾獲警界最高榮譽「金吾獎」的時任安和路派出所巡佐許道德及時任所長吳鈞軒,被高院更二審認定,共同收賄23萬元,包庇黑道在轄區內經營賭場,敗壞警界風紀,依4個違背職務收賄罪,將吳男判處8年、許男判處7年6月,案經上訴,最高法院今(12)日駁回上訴,2人判刑定讞。
判決書指出,56歲的松聯幫大哥周長華,於2008年12月30日在大安區通化街地下室開設德州撲克賭場,為打通警方,透過管道向安和路派出所巡佐許德道向所長吳鈞軒詢問是否同意收賄包庇,吳男應允後,業者每月給付賄款。自2009年3月起,業者每月將6萬元送到安和派出所旁,許德道收到賄款後,自己拿1萬,5萬交給吳男。整個過程,都遭台北市調查處跟監蒐證並監聽。
儘管吳、許均否認收賄,辯稱有拒絕業者的請託,但更二審根據監聽譯文及相關證據,認定2人共同收賄,考量全案審理超過8年,2人沒有故意不出庭,依《速審法》規定,將2人各判8年及7年6月,均褫奪公權4年,最高法院將上訴駁回定讞。至於另7名涉案警員及10多名賭場業者,也已分批定讞。
▲安和路派出所前所長吳鈞軒及前巡佐許道德因涉嫌收賄,包庇賭場,遭判貪污定讞。(圖/翻攝自Goog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