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男子陳同佳去年初涉嫌在台灣殺害同行女友,今(12)日在香港高等法院承認4項洗黑錢罪。
▲去年涉殺害女友的港男陳同佳(左),今日在港法院認4項洗黑錢罪。(圖/資料照)
綜合香港電子媒體報導,19歲的陳同佳去年2月涉嫌在台殺害同行女友,並逃回香港,之後因涉嫌盜取女友銀行存款和手機而被拘捕。
陳同佳被指控多項洗黑錢和盜竊罪等,包括去年2至3月,在香港處理女友提款卡、手機及新台幣2萬元現金等,並於去年2月3次盜取女友銀行存款,合計超過港幣1萬9000元(約新台幣4萬5000元)。
據報導,陳同佳在庭上承認4項洗黑錢罪;法官延後案件至29日繼續聆訊。
港府表示,台方曾提出引渡陳同佳赴台接受調查,但由於兩地沒有引渡安排,因此港府未能引渡嫌犯到台,也只能控告對方洗黑錢和盜竊罪等。
針對此案,港府之後提出修訂逃犯條例,希望在現有長期實施的引渡安排中,新增以個案形式與沒有類似安排的地方處理引渡事宜,包括台灣和中國大陸。
但港府此舉引起泛民主派極大擔心和反彈,認為一旦修法獲通過,今後可能會打開北京當局要求引渡香港政治犯的大門。
目前逃犯條例的修訂草案已提交立法會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