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怡靜/台北報導
台北市一名隋姓男子於前年將閣樓出租給來台探親的香港男子,期間並熱情招待酒水、泡麵,隋男卻偷偷在食物中摻入FM2,趁港男熟睡之際爬上床,用手猥褻下體得逞;未料在同年7月,隋男約男網友到家裡「抱睡」男,故技重施,對其指侵得逞;士林地院審結,將隋男依以欺瞞方式使人施用第三級毒品罪、藥劑強制性交罪等,合併判處應執行10年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男子下藥猥褻、性侵人夫與男網友,遭判10年徒刑。(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判決指出,在餐廳工作的36歲隋男,有公共危險、傷害、妨害名譽等前科紀錄,曾因同性情傷,罹患躁鬱症,並曾有自殘輕生的念頭,以致有因失眠問題,經醫師處方取得FM2藥物;前年2月11日至15日間,隋男將內湖區文德路住處的閣樓租借給來台探親的香港男子暫住,12日晚間隋男假藉約其飲酒,卻趁隙在威士忌、泡麵等摻入FM2,使港男陷入昏睡,隋男則以棉被蓋住掩護,以手摩擦猥褻其生殖器得逞,港男因疼痛驚醒,驚覺遭猥褻,於是向妻子傳送「help」訊息求救並逃離現場。
之後在同年7月,隋男透過交友軟體認識一名男網友,並約對方到住處「抱睡」同樂,隋男又以相同手法在其啤酒內下藥,趁男網友藥效發作意識不清時,對其親吻、口交,甚至指侵其肛門,直到男網友清晨醒來,發現自己肛門破皮流血隱隱作痛,還被塗上潤滑液,而床上還殘留有血跡,驚覺遭下藥侵害,男網友因深怕染上愛滋病,離開後隨即報案就醫,造成他身心俱創,患有慢性創傷後壓力症、憂鬱症、失眠症等疾病。
隋男到案後否認犯行,辯稱與港男夫妻是從房客變成朋友,彼此關係不錯,並無理由對其下藥,指2人當時是同意下發生性關係的;而男網友當時就是相約要「抱睡」,所以睡覺過程中本來就會擁抱、摸來摸去。
法官審酌,隋姓欺瞞港男與男網友,向其施用第三級毒品氟硝西泮,再藉機猥褻、性侵2人,造成2名受害男子因此罹患創傷後壓力症候群等精神疾病,因此將隋男依以欺瞞方法使人施用第三級毒品罪,判處5年8月徒刑,另以藥劑強制性交罪,判處7年6月徒刑,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10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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