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盧素梅/台北報導
行政院會今(18)日通過《所得稅法》第17條條文修正草案,未來家中有長照需求,無論是送機構或是居家照顧,都可適用每人每年定額12萬元的長照扣除額,並設定有排富條款,綜合所得稅適用稅率在20%以上者等人並不適用。據估計,約有29萬人受惠,稅損則為20億元。
▲行政院長蘇貞昌18日上午在臉書及LINE@蘇貞昌「搶先報」,說稍早行政院院會已通過長照扣除額12萬元。(圖/翻攝蘇貞昌臉書)
蘇貞昌今天上午在臉書及LINE官方帳號「搶先報」,說明稍早行政院院會已通過長照扣除額12萬元,無論是自己照顧、請人照顧、機構照護,明年報稅時,今年的支出明年就能扣稅,這是政府能幫忙照顧的地方。
蘇貞昌並表示,照顧失能家人的辛苦,他能瞭解。替有長期照顧需求的家庭分擔這份辛苦,也是政府的任務。因此,照顧失能家人者應該減稅 。若立法院順利於本會期三讀,明年5月申報今年度所得稅時即可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