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盧素梅/台北報導
財政部研擬修改《所得稅法》,增列長照特別扣除額。行政立法協調會報今(16)日討論長照扣除額問題,據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會後轉述,確定增列長照扣除額12萬元,並且要「排富」,稅率定為20%,換算約個人月薪10萬元以上者會被排富,估計將有29萬人受惠、稅損約20億元,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明年5月報今年度所得稅時可適用。
▲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圖/記者盧素梅攝)
行政立法協調會報日前針對長照特別扣除額進行討論未决獲共識,行政院副院長陳其邁等行政官員代表,今天再度邀請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等12名黨籍立委,討論《所得稅法》第17條修正草案,討論結論就是除落實公平正義,配合政府長照政策外,也要減輕家庭照顧失能者的租稅負擔。
Kolas會後轉述時指出,今天會中有二個討論重點,第一為確定增列長照扣除額,並確定排富,門檻為所得稅稅率20%以上者,約個人月薪10萬元以上才會被排富;第二,為納入在家照顧者,今天許多立委也討論在基層走訪時看到的各種有關樣態,包含送至照護機構、聘請看護或在家自行照顧。
Kolas強調,修法採每人每年12萬元的定額扣除方式,原先版本是有單據的外籍看護、機構照護扣除額12萬元,而較難蒐集、提出單據的自行在家照顧者為6萬元,不過為減輕租稅負擔且便民,最後決定一視同仁,採用立委提案都採12萬元定額扣除。
Kolas並表示,估計本次修法若通過,約有29萬人受惠、稅損約20億元,草案將於本周四排入行政院會,若順利在立法院三讀,可追溯到今年1月起算,明年5月報稅就適用,預估有29萬人可受惠,稅損約20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