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狼住警局旁仍大膽逞獸慾 女大生:我死也不要

記者陳怡靜/新竹報導

一名住在警局旁的古姓男子透過臉書認識女大生小玉(化名),2人相識10多天後,小玉前往古男上班的店裡找他喝酒聊天,結束後古男卻將她載回住處,向她要求發生性關係遭拒,古男竟突然抓狂跨坐在小玉身上掐頸狂打她的頭,小玉極力掙脫躲至床邊,對古男高喊著「我死也不要給你」,沒想到古男便持電蚊拍猛打她頭,逼她口交不成則改喝令她幫忙打手槍;新竹地院將古男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判2年2月徒刑,古男不服上訴高院仍被駁回。

▲男子要求女大生發生性關係遭拒,竟動手施暴,企圖強行性侵。(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判決指出,古男於106年9間透過臉書認識女大生小玉,2人認識10多天後,小玉於同年10月2日晚間前往古男工作的店裡喝酒聊天,直至翌日清晨6時許古男下班,古男則以小玉飲酒不宜騎車為由,而主動騎車載她,小玉一度以為古男是要載她回校,但古男卻是直接將她載回到警局旁的住處;進屋後古男要小玉到房間內休息,沒想到古男則將自己的衣褲脫掉,向她要求發生性關係,還不斷問她「要戴還不要戴」,小玉則以有男友為由拒絕古男,但古男仍試圖強行要脫她的褲子,小玉極力反抗,古男竟突然變臉狂甩她巴掌,接著還跨坐到她身上掐頸猛打她的頭,嚇得她奮力掙脫躲至床角,並對著古男大喊「我死也不要給你」,但古男卻持電蚊拍朝她頭部猛打,她逃至陽台喊救命時又隨即被強行抓回痛打,古男進而要求她口交,小玉仍堅持拒絕,古男則改喝令她幫忙打手槍,小玉懼怕下只好順從,古男這才放她離開。

庭訊時,古男坦承有動手毆打小玉,但否認對其強制性交未遂,而古男的辯護律師則稱,古男剛上完班還喝了酒,體力應不濟發生性關係,且古男住處旁就是警察局,若小玉真遭受妨害性自主的情況,那麼小玉呼救時員警應該會聽到並制止,但事發時並無此情形。

法官審酌,小玉指證歷歷,出庭時仍有哭泣、情緒激動等情形,且經測謊並無不實反應,而古男測謊卻呈現不實反應,一審、二審法官均認定古男犯罪事證明確,認為古男為逞性慾,強制性交未遂竟使用暴力手段,嚴重戕害小玉身心健康及身體自主權益,造成被害人難以彌補的陰影及創傷,將古男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判2年2月徒刑,古男不服上訴仍否認犯行,台灣高等法院依上訴無理由予以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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