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好聚好散有這麼難嗎?台南市一名王姓男子2年前用帽子遮住下體走進警局,向警方供稱自己的生殖器遭女友「故意折斷」,因此要提告傷害,員警聽完後傻眼的向男子解釋「傷害罪6個月內提告都可以」,勸男子以自身健康為重,先去醫院就診再說。
▲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王男認為女友控制欲太強又很黏人,交往2年多後他已忍無可忍,與對方數次溝通後,雙方約定在分手前最後一次約會,想不到最後一次愛愛時,王男的生殖器卻遭女方以「女上男下」的姿勢時弄傷,害他因此骨折,下體腫得有如薩克斯風一樣。
王男指出,兩人用「女上男下」的姿勢愛愛已有好幾百次,但剛好在「最後一次約會」時就出事,懷疑對方是故意的,因此到警局想提告故意傷害,員警聽完後詢問「有錄影畫面嗎?」指出若無法舉證很難告贏,勝訴機率不大,但也強調若真的想提告一定會協助受理,並苦勸王男先行就醫止痛。
台南市安南醫院泌尿科醫師指出,陰莖不會因性交而骨折,認為應該是陰莖內的「白膜」受外力破損後充血腫脹,並指出若傷口過大,陰莖有可能腫的像茄子、薩克斯風一樣,都是曾經有過的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