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警分局今(20)日指出,巡邏員警執行勤務途中攔查一部可疑車輛,在車內發現子彈、毒品,以及假造的刑事警察證件,員警一看證件上的名字竟是自己,巫姓犯嫌當場傻眼認栽。
▼▲員警看到警察證件上的名字竟是自己。(圖/中央社)
公館分駐所所長楊守仁表示,副所長吳欣達與同仁執行夜間巡邏勤務時,在台6線發現一部車輛形跡可疑,於是上前攔停,經進一步檢視車內物品,起獲子彈12顆,以及少量毒品安非他命。
當時吳欣達還在巫男的包包內,發現一張假造的「刑事警察」證件,正面貼著巫男照片,背面署名竟是「吳欣達」,好巧不巧,冒牌貨遇上正牌員警,巫男當場俯首認罪。
巫男向警方供稱,刑事警察證件是從網路下載,因曾經前往派出所報案,受理員警就是吳欣達,才會填上吳欣達的名字,原本想要用來「嚇唬人」,不料,還沒用過就碰到本尊。
警方訊後,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以及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把巫嫌移送地檢署偵辦,至於假證件部分,因巫男並未拿出使用,也沒有被害人報案,因此暫不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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