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盈君/台中報導
實在很惡劣!男子搭訕少女佯稱要介紹工作,還說要介紹給兒子當女友,竟將少女載到台中某摩鐵企圖性侵!去年4月間,桃園一名陳姓男子用餐時看見少女小美(化名),上前向對方搭訕、並自稱自己是「代書」,可以介紹小美到事務所兼差,想將她介紹給兒子認識當女友,還以提供便宜的租屋處為誘餌,要求小美跟她一起外出「了解工作內容」,沒想到卻掉進陳男設下的陷阱,險些在摩鐵遭陳男性侵,台中地院依強制性交未遂將他判刑2年2月,可上訴。
▲男子誘騙少女企圖性侵遭判刑。(圖/示意圖/翻攝pixabay)
據判決書指出,當時陳男要求小美一同外出了解工作內容,卻將人從桃園載到台中,他先帶小美到友人處用餐,之後向女方保證是他將來的「兒˙媳婦」,絕對不會亂來,並將小美帶往摩鐵,不料一進房內陳男就露出真面目,先是以雙手環抱小美,並強吻、摩蹭女方,小美當下極力反抗,卻被陳男環抱固定而無法動彈,之後陳男讓她去浴室洗澡,小美於是趁機打電話給母親求救,卻無人接聽。後來陳男要求小美脫去長褲,並強吻、襲胸,因小美不斷掙扎抵抗,陳男見難以得逞才悻悻然罷手。
後來小美逮到機會,趁機打電話向弟弟求救,被陳男發現之後,先是沒收小美的手機,並強拉小美到對面社區警衛室,之後搭計程車到台中朝馬轉運站,強迫小美到櫃檯買票,這時才將手機交還給小美讓她報平安。陳男見小美上車離去之後,隨即離開現場,所幸小美又與弟弟聯繫,並偷偷下車躲入廁所報警處理,依警方指示前往派出所報案。陳男被依除依強制性交未遂罪,遭法院判刑2年2月,還以妨害自由罪判刑3月,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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